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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z6玻璃钢风机安丘玻璃钢风机厂家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

发布时间:2024-01-28 11:34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18个大项、63条具体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已有29项整改到位;34项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继续整改。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根据反馈问题立即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深入查找分析问题根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对反馈问题精准分析,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推进,确保真改、实改。三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专题生活会,对反馈问题各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认领,并就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确保反馈问题按时保质完成。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端正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开展环保工作的重要遵循,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提高党组成员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战略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压实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利用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等平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紧抓党建+业务融合工作,开展了以“迈向绿水青山的主干道”为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将各科室工作与党建工作以版面形式上墙、上屏,极大的提升了全局干部的精气神,确保了全局领导干部始终在党的引领下,坚持以习新时代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建档案管理制度。设置单独的档案存放室并购买了存档橱柜,对近几年的党建材料整理归档。二是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制度,严格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上级政策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市委宣传部同意后开展理论学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杜绝以环保督查代替调查研究,每年选定1-2个有代表性的调研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端正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杜绝流于形式、照搬照抄的问题,将理论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充分发挥理论学习辅导员和市直机关理论学习列席旁听制度,积极邀请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领导列席我局理论学习会议,对学习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推进我局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建设。

  (4)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所承担的环委会办公室在协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主动作为少、被动应付多。”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根据我市实际,新招录3名专职人员承担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已到位到岗,确保了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作为,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5)针对“局党组落实习总“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有差距。”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扛牢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三是按照《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移动源综合治理、扬尘源污染管控,有效解决大气污染问题。2022年,PM2.5年均浓度实现两位数改善,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安丘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μg/m3,同比改善10.3%;优良天数为292天,同比增长13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01,同比改善6.7%;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6天。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佳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启动安丘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安丘市恒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支持和打造一批绩效分级A、B级企业,以环保发展助力企业经济发展,潍坊盛瑞零部件有限公司A级企业、安丘山水水泥有限公司B级企业申报成功。三是聚焦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重点领域,狠抓深度治理,系统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2022年安丘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于16县市区第7,较2021年前进4个名次;优良天数比例位于16县市区第10,较2021年前进1个名次。两项指标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佳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联合公安、交通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力度,加快完成抽检车辆数量。使用高科技手段,利用遥感监测车在国省道重要路口开展遥感监测。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按照《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已制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2022年玻璃钢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玻璃钢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已对全市61家在转产玻璃钢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已对69家关停取缔玻璃钢企业开展核查,同时提高玻璃钢行业企业抽查比例,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已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本年度走航超标企业清单开展全面检查,对高频通报企业加大查处力度。

  (9)针对“局党组对习总“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贯彻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领会、吃深吃透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以上级精神指导工作,端正思想认识、压实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二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线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安丘市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三是开展水源地保护排查专项行动,整治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定期开展入库河流、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改善。四是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城区水域巡查,发现黑臭水体,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城区无黑臭水体。2022年,7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全部按序时进度完成,县级水源地牟山水库全年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河力度,对汶河入河湖排污口及沿河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将问题推送各责任单位和镇街区组织整改。二是协调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快工程进度,解决周边社区、镇街污水出路以及污水处理规模空间分布不均匀、主干管运行压力大的问题,缓解凯地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压力,降低出水指标。三是积极争取资金进行生态治理。实施《安丘市牟山水库水源地入库河流水质净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对牟山水库上游三条入库河流进行生态修复,从源头上控制牟山水库入库水质。2022全年,7个水质考核断面平均值全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我市重点流域及其一二级支流水环境污染进行调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将问题推送各责任单位和镇街区组织整改。二是筹划史角河治理工程。邀请三方治理公司对重点流域巡查问诊,因河施策,制定治理方案,纳入上级项目库,组织实施。三是加强断面点位监测,科学设置监测点位,加强数据监测,跟踪水质情况。采取“查、测、溯、析、治”措施,尽快改善河流水质,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4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一是积极推进安丘市牟山水库水源地入库河流水质净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发挥水质提升积极效益,二是开展水源地保护排查专项行动,整治保护区内环境问题,三是增加总氮补偿资金,2023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中增加总氮超标补偿。

  (13)针对“局党组对习总提出的“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重要精神理解不深入。”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按照《潍坊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开展土壤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效实施,坚定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二是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调查报告质量关,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商、对接地块情况,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与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我市涉及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的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并移出系统后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三是加强我市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完成了一次土壤和两次地下水自行监测任务,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做好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确保了相关义务的落实。及时对企业义务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帮扶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督促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和调查单位相互沟通,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巡察期间相关地块已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移出,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下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固废、危废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安丘市2022年危险废物整治专项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对涉危废重点场所进行现场抽查核查,不定期抽查各镇街区重点场所,督促镇街区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确保不发生危废倾倒案件。组织各镇街区持续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加强排查力度,一旦发现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及时上报,我局将联合镇街区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治,能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推进的制定整治方案。

  (16)针对“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迟缓,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性、主动性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进展迟缓。”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完成了验收后整改及相关收尾工作,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底完成验收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同市环卫园林科技集团调动各镇街区施工积极性,联合市府督查室每日调度并做通报,不定期现场巡查,督促施工进度。三是按时完成了治理任务和验收,我市79个行政村均已完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乡镇日常监管,对巡查人员进行基础专业知识指导。二是加强各镇街对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积极与市环卫园林集团对接托管事宜,督促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开展试点工程,印发了《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安丘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制度》。四是成立帮扶检查组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53个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并督促完成了整改,确保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对未完成的重点工作定期调度,了解项目推进过程存在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及时协调泵站提升改造,加强对重点河段的雨季巡查,一旦发现污水溢流现象,及时加大提升输送能力。2022年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涉及安丘市的7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全部按序时进度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尊龙z6。调集人员充实到审批科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严格按流程要求办理审批事项,持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制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环评质量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一是加强对三方环评编制机构的监管。对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注册地在安丘市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对我局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抽查、自查,进一步整治规范环评编制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从业行为,提高我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严肃查处环评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对2021年以来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失信记分和处理处罚。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对安丘市内环评单位及环评工程师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过信用平台校核更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处理。梳理经验做法,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1)针对“2021年潍坊市局抽查辐射类环评文件,全潍坊仅安丘分局因负责审批的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被通报。”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进一步重视辐射类行政审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辐射类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管理,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对相关辐射类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失信记分和处理处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加油站办理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的依据为其经营地址是否在建成区,建成区内加油站需要办理简化管理,建成区外加油站需要办理登记管理。经过梳理,地址在建成区内的25家加油站,尊龙z6已办理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剩余建成区外的加油站已完成登记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结合目前工作人员配备,初步制定污染源、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空气降尘等监测项目。二是向局党组申请购买监测设备以及配套的监测试剂。三是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向潍坊市监测中心申请化验员合格证考核。制定完善相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材料,等资质认定准备充分后尽快申请资质。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与监控系统运维公司加强对接,确保对污染源VOCs、扬尘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能够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安排专人加强对污染源VOCs、扬尘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对离线企业和故障企业及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3年6月前整改完成。现已将智慧用电监控系统监管纳入我市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能力提升项目,目前,正在由第三方对企业用电监控设施进行诊断、巡查,确保用电监控系统发挥监控作用。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3年5月前完成。一是认真梳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二是建立总量、水科、大气科、土壤科、监控中心、应急科六科室联动审核机制,对重点排污单位对照单位名录精准核查;三是潍坊市局于每年3-5月份更新潍坊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名录,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3年6月前完成。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配齐备全辐射事故应急物资,现新增雨伞10把,雨衣10件,手电筒5个,已购买辐射防护服2套,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已制定完善应急演练计划,聘请潍坊环科院专家对风险源企业进行培训,6月底前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培训,进行一次应急辐射演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根据《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下我局各科室、部门应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目前,已结合安丘实际制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潍环安字〔2022〕54号)。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增加党组会议执法工作议题,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文件,开展廉政专题培训,讲授廉政专题党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强省智慧监管系统使用,各类执法活动必须通过系统发起,确保全程留痕,严防执法“体外循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吃透相关标准,及时、规范上传相关执法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4月21日,潍环安字〔2022〕1号文进行了整改,重新修正完善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的范围和程序,确定相关科室职责分工,对符合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程序报送市局审批,坚决杜绝应报未报、应审未审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对已处罚企业开展“后督察”抽查检查,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的企业,加大抽查频次,督促落实整改到位。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关于做好智慧监管系统企业服务端推广使用工作的函》,充分利用“智慧监管系统企业服务端APP”,督促企业及时通过系统线上提交整改完成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线上签订“真实整改承诺书”,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抽查发现虚假整改的将取消在线整改资格,防范“屡罚屡犯”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法宣科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每名一线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二是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现场执法实战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有效解决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及立案处罚程序等不合法、认定事实不清等问题。三是积极参与每季度案卷交叉互评工作,积极向省厅执法局、潍坊市局提报优秀案卷,参加案卷评审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四是强化省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证据全留痕可控。加强对执法数据准确性、执法文书标准化、数据库信息完整性、行政处罚规范化等方面的考核,提升执法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案卷管理规范、保管妥当。二是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归档制度。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原则,每年年底对当年已办结案卷及时进行归档,未办结案卷待办结后及时立卷归档,确保案卷管理规范、保管妥当、不丢一卷。三是规范管理案卷,将查找出的案卷及时结案归档。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紧紧围绕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明确班子分工,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每半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态势。三是扎实做好信访值班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修订印发《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整理成册、人手一本,明确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熟知“六项禁令”等行为规范,展树环保铁军形象,维护生态环境荣誉。二是严格执行通报机制,考勤情况每周在中层干部群内通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者,主要领导视情况进行约谈。三是将考勤、请销假等情况与年度考核、职称竞聘等进行挂钩,统筹考虑、综合评定,多措并举强化内部管理,切实转变作风,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重申要求,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用车人员用车由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批后方可用车,严防违规用车。二是强化加油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加油,做好加油车辆和加油数量的详细登记,并做好财务核算。三是完善公车维修保养制度、从严管控,进行定点维修,建立完善车辆维修保养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狠抓日常工作,梳理、细化、调整科室职责和人员,将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层层进行分解,161项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的人;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修订18项机关管理制度;制作活动宣传展板、LED大屏,在局办公室前滚动播放机关管理各项要求,督促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检查、有人落实。二是坚持奖罚分明,将“严真细实快”作风和“担当、协同、高效、创新、标杆”工作理念融入环保业务工作,对接对应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分局考核细则,制定内部科室、单位考核细则,从3方面提出20项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职称竞聘、晋级晋档等挂钩,责任环环相扣、压力层层递增,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每年3月份组织对往年档案进行集中存档,全面收集归档各类文件、会议记录、等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确保档案“精、细、全”。档案收集完毕后,立即组织装订入盒,进入档案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活动再研究再部署。召开全局会议,对该项主题活动任务再研究再分析,明确各科室分工,全力推动该项主题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二是由党建办牵头在全局重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问题列清台账,定时限、抓落实,确保真自查、真整改。三是针对该主题活动,由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性教育基地现场观摩、邀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现场授课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纪检干事牵头负责,督促各科室、单位针对纪律作风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列明清单,限时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2月前整改完成。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2〕6号)文件,臭氧污染防治阶段性任务已于2022年9月份完成,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作风建设,充分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目标和要求,切实提高文件的操作性、指导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1月前整改完成。2022年8月23日印发《宣传信息供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潍环安字〔2022〕35号),自9月份实施以来,宣传考核月度排名稳居前五。根据“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宣传工作情况通报”,2022年位列全潍坊市第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组织开展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有河道污染存在,立行立改。组织污水泵站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清理管道沉淀污泥,防止污水外溢。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开展2019-2021年重点信访、重复信访噪声等方面“回头看”行动,严格细致解决群众诉求,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加强与镇街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噪音信访举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满意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对反馈意见中入账不合规的问题认真排查核实,厘清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报销流程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公务接待采用一次一结算。认真学习《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办法》和《潍坊市〈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办法》,从接待费用结算、规范票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细节方面确实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办公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认真学习《山东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落实并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固定资产账面差异数量较大,需要核对固定资产明细,核对完成后进行处置。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合理编制预算,对办公经费预算进行细化;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加快结余资金的支出,减少项目跨年度,逐步减少决算与实际的差异。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加强财经工作作风建设,对照《山东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对政府采购目录内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细化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局党组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一一五四一”工作思路和“751”工作目标,以创建“迈向绿水青山的主干道”党建品牌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全域治理、提质增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严明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压实主官责任,局党组成员切实担起主要责任,以上率下作表率,凡事主动担当,不当“甩手掌柜”、不推卸责任。细化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做到权责对应、职责清晰,确保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不断汇聚工作合力。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2022年11月,市局对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研。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工作条例,明确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权责边界,前者侧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后者侧重研究全局重点业务工作,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围绕提交党组集体研究的所有事项,在酝酿准备阶段,经充分调查研究后提出初步方案,并提前送达参会人员听取意见建议;在集体决策阶段,主要领导都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末位表态,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事项决策的性、科学性。三是对重要会议决议形成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一同存档、查阅。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理论学习等形式,切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树牢党要管党、全面治党的决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压实其他副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二是积极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指导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给予指导,防止单一问题变成复杂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三是积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集体约谈和定向约谈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利用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等平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深入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二是紧抓党建+业务融合工作,持续开展以“迈向绿水青山的主干道”为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将各科室工作与党建工作以版面形式上墙、上屏,提升全局干部的精气神,确保全局领导干部始终在党的引领下,坚持以习新时代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三是抓好作风建设,良好的工作局面离不开扎实的工作作风,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并通报曝光,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党支部述职评议工作制度,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完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记录。及时补充党建队伍力量,细化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建材料尤其是重大事项材料扎实做好存档工作,同时积极与市直机关党工委沟通对接,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各支部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回头看”、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清单等系列“规定动作”,确保一步不漏,详细记录会前准备情况,为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准备。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确保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及时总结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各支部要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每季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对接市局,分阶段理顺科室,实现对接对应。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执法大队“三定”方案要求,落实执法大队执法主体职责,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生态环境保律法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二是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科室职责分工,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隶属关系,明确层级管理,加强安丘分局对各生态环境所的业务管理,保障各项工作协调调度。三是明确各生态环境所对辖区内违反生态环境保律法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025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我局现有行政编制25名,尚不能满足机关正常运转需求,2023年我局招录10同志,分批次、分年度逐步化解。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将坚持长抓不懈,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对需要建立的制度,将进一步抓紧完善规范,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将进一步修改整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强化担当精神,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新常态。

  2022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这次巡察,为我局的工作把脉会诊,为我局下步工作点明了方向。我们将认真领会这次巡察工作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服务“双招双引攻坚年”、躬身“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建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年”,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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